北京中醫藥大學本著公開、公平、公正和誠信的原則,對學校2019-2020年度資產處置供應商進行公開遴選,現邀請合格的供應商報名參加,具體事宜如下:
一、項目名稱:
北京中醫藥大學2019-2020年度資產處置供應商遴選
二、遴選內容:
本次只遴選學校資產處置供應商,入圍供應商具有學校2019-2020年處置資產的競價資格。本次擬入圍供應商不多于20家,未入圍供應商不具備參加學校資產處置項目競價的資格。
資產處置供應商服務范圍:學校處置資產(一般包含儀器儀表、機電設備、電子設備、印刷機械、文體設備、衛生醫療器械、標本模型、工具量具和器具、家具、行政辦公設備、被服裝具等)的回收、清運等工作。
三、合格供應商的要求: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4.近三年內(自2016年1月1日起)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5.通過“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查詢信用記錄,對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供應商,沒有資格參加本項目的遴選。
6.具備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資質,主營范圍含廢舊物資回收。
7.具有地(市)級及以上相關部門核準的《再生資源回收利用企業規劃認定證書》或《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備案登記證明》及其他符合地方政府特殊規定的有效資質文件。
8.具有資產處置工作的相應專業力量;實施團隊人員具有良好的溝通能力,能與學校就相關事項進行及時、有效的溝通;能夠按照國家和學校的相關規定開展資產處置工作。
9.近三年內(自2016年1月1日起)具有為高等學校資產處置的業績。
10.履約記錄良好,在近一年合同履行過程中未發生弄虛作假等欺詐行為,未發生競價成功后拒簽合同的情況,未發生不按合同要求及時回收等情況。
11.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申請人,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的遴選。
12.不接受聯合體。
四、供應商須知:
1.供應商應提供真實有效的申請文件。若提供虛假文件,一經核實,將取消遴選資格,對于已經入圍的供應商,將從入圍供應商名單中剔除。
2.入圍供應商應服從學校安排,進入平臺供應商庫,參與學校2019-2020年資產處置項目的競價。如參與其他項目報價,視為無效報價。
3.學校不定期對處置資產統一打包,在平臺競價系統發布處置公告。入庫供應商自行關注,并按公告規定的時間現場踏勘、在線報價,報價最高者為成交供應商。
4.供應商應在現場踏勘后,仔細核算慎重報價,網上報價時間截止后,填報價格一律不得修改,學校不再接受任何其他形式的報價。
5.成交供應商應按規定與學校簽訂資產處置合同,并嚴格履行合同中約定相關條款。
6.供應商成交后,不論任何原因放棄成交資格的,成交供應商、成交供應商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5年內不得參與學校資產處置項目的競價。
7.成交供應商只對學校指定批次的處置資產進行回收,回收中不得損壞和拿走其他非處置物資。若有物資被拿走或損壞,成交供應商應相應賠償。
8.處置資產無使用價值,不保證配件、附件齊全,數量以現場實際清點為準。成交供應商在成交前未詳細咨詢處置資產現狀的,也表示對該處置資產瑕疵及數量、現狀認可,待成交后出現的一切問題由成交供應商自行承擔,不得以任何借口放棄。
9.處置資產由成交供應商自行拆卸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專業拆卸標準進行拆卸,否則造成的任何責任、糾紛和賠償均由成交供應商自行承擔;拆除的相關費用由成交供應商自行承擔。
10.處置資產應按照學校要求的時間進行資產移交,服從學校對資產處置進程的安排。在資產移交過程中如遇需拆解、切割等情況,須經學校同意后方可施工,并承諾執行施工的相關規范要求,盡到安全施工義務,確保資產存儲地點硬件設施不受損害。
11.處置資產在資產移交完畢后,應及時進行現場清理,不得遺留任何附屬物。
12.成交供應商應全權負責其員工在處置過程中的健康安全事宜。
13.成交供應商應承擔超越學校授權范圍而造成的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
五、申請文件要求:
1.申請書原件(格式);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3.申請人為企業法定代表人的,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申請人為授權代表的,須提供法人授權書原件、報名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企業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4.開戶許可證復印件;
5.2018年度會計報表(現金流量表、資產負債表、利潤表);
6.遴選日前六個月內任意一個月的納稅(法人單位必須為增值稅或營業稅或企業所得稅)證明(銀行繳費憑證或稅務機關開具的證明)復印件。依法免稅的申請人,應提供相應文件(復印件)證明其依法免稅。
7.遴選日前六個月內任意一個月的社會保障金繳納記錄(銀行繳費單據或社保機構出具的證明)復印件,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申請人,應提供相應文件(復印件)證明其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
8.近三年經營活動中無重大違法記錄聲明。
9.“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信用記錄查詢網頁截圖(查詢日期至少為遴選日前三日內);
10.《再生資源回收利用企業規劃認定證書》或《再生資源回收經營備案登記證明》及其他符合地方政府特殊規定的有效資質文件。
11.申請人擬派項目團隊情況(相關人員的名單、簡歷、身份證、職稱證書)。
12.申請人服務方案(時間計劃及流程)及服務承諾。
13.近三年(自2016年1月1日起)高校資產處置類項目業績(提供中標通知書、資產處置合同或業主開具的處置收入憑證等)。
14.履約記錄良好的核實文件(格式)。
15.申請人認為其它需提交的材料。
六、以上材料,需提供正本一份,副本兩份。除要求提供原件的材料外,提供復印件的需加蓋單位公章,按順序裝訂后在封面處標注本項目名稱、申請人名稱、聯系人、聯系方式(電話、傳真、電子郵箱)。
七、報名時間、地點及要求:
1.報名時間:2019年4月1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2:00至4:30(北京時間)。
2.報名地點:北京中醫藥大學資產管理處215室。
3.報名請攜帶并提交如下材料:
(1)報名登記人員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公章,法人授權書原件加蓋公章和法人章;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
八、本項目要求投標人在開標當日進行現場陳述及答辯。
現場陳述及答辯要求:各申請人需自行準備PPT演示文件,按簽到順序進行陳述和答辯。陳述時間3分鐘,答辯時間2分鐘。屆時請各申請人授權代表到場述標,否則取消入圍資格。
九、申請文件提交截止時間:2019年4月3日上午9:00(北京時間),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規定的投標文件恕不接受。
遴選時間:2019年4月3日上午9:00(北京時間)。
遴選地點:北京中醫藥大學資產管理處214會議室(北京市朝陽區北三環東路11號)。
十、聯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北三環東路11號
聯系人:石磊
電話:010-64286841
北京中醫藥大學
2019年3月26日
申請書
致:北京中醫藥大學
我方向貴校提交按照遴選公告要求的申請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我方聲明如下:
1.提供的申請文件全部真實有效。
2.仔細地研究并完全理解接受遴選公告的內容及要求。對于遴選公告規定的內容,我方承諾按遴選公告中的規定及相關要求實施并完成貴校資產處置項目,并根據報價金額支付資產殘值。
3.我方同意從申請截止之日起90天內遵守本申請書,在此期限屆滿之前的任何時間,本申請書一直對我方具有約束力,并可以隨時接受入圍。
4.在正式合同簽署之前,本申請書應視為我們雙方之間有約束力的合同。
5.我方沒有被列入具有行政處罰信息、經營異常名錄、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黑名單),貴方可通過“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進行查詢,我方完全接受查詢的結果。
6.所有此次遴選申請的正式聯系均應按以下地址: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函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請人授權代表簽字
申請人名稱(全稱)
申請人公章
日期
履約記錄良好的核實文件
致北京中醫藥大學:
茲證明 (申請人名稱)與我方簽訂的 (合同編號) (合同名稱)內容真實有效,在資產處置過程中,履約記錄良好,我方予以認可。
用戶單位聯系人:
座機(必填):
手機:
用戶單位名稱(公章或資產處置部門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