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下午,我校舉行2016-2017學年第一學期黨委中心組第三次專題學習會。校黨委書記吳建偉,校長徐安龍,副校長谷曉紅,校黨委副書記靳琦,副校長喬延江,校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林志華,校黨委副書記、副校長翟雙慶,副校長王偉,副校級干部陶曉華以及黨委辦公室、校長辦公室主任劉雯華,組織部部長曾鳳,宣傳部部長董玲參加了此次學習。會議由吳建偉書記主持。
本次學習會上,靳琦副書記作了題為《干部選拔任用、管理、監督相關規定》的專題發言,詳細解讀了十八大以來中共中央、教育部、北京市等關于干部選拔任用、管理及監督的相關規定,涉及干部選拔任用的原則、程序、紀律監督、紀實等方面。他指出十八大以來中央及上級有關部門加強了對干部選拔任用管理和監督的力度,從選拔程序、工作紀實以及責任追究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此外,靳書記還從干部檔案、個人有關事項、個人兼職、出國(境)管理、配偶移居和提醒、函詢、誡勉等方面對干部管理的相關規定進行了解讀。最后,靳書記還就教育部選人用人專項檢查組提出的反饋意見及原因分析進行闡述,并提出整改思路。
隨后,與會領導結合自身體會和工作實際進行了交流發言。大家紛紛表示,系統學習關于干部選拔任用及管理的相關規定和政策對于開展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學校黨委要強化黨組織領導和把關作用,把選人用人主體責任記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選人用人工作情況需作為履職盡責的重要內容進行考核。要讓防止干部“帶病提拔”的責任落實到每一個具體環節上,貫穿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全過程。
最后,吳書記強調,加強領導干部的選拔任用和管理,嚴格組織紀律是非常嚴肅且重要的工作。要把好領導干部選拔的入口關,規范領導干部選拔程序,加強領導干部的檔案、個人有關事項等的管理,重視群眾來訪及干部的相關核審、核查、核實工作。要從落實“四個合格”的高度全面做好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切實提高選人用人工作的水平。
(文:宣傳部/圖:教育技術中心)